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办公场地承租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办公场地承租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 1769 号的神开大厦七层由原来中宝环保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承租人”)提前退租后出租给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思致”)使用。
二、承租方的变更情况
神开大厦七层由原承租人承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编号为 2016-124),原承租人因自身原因于 2018 年 4
月提出提前退租,并与公司签订《租赁终止协议》,之前签署的《神开大厦七层
房屋租赁合同》相应终止,同时上海思致提出承租,并签订新的《神开大厦七层
房屋租赁合同》。
三、新合同的基本情况
1、承租方基本情况:
承租方: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树成
注册资本: 4324.32 万元人民币
住所:浦东新区上南路 3421 号 1 幢 113 室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工程、新能源汽车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
产品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零部件的研发
与销售,新能源汽车的整车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
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部位:神开大厦主楼七层
(1)租赁建筑面积:1052.07 平方米
(2)租赁用途:仅作为办公研发使用
(3)租赁期限:2018 年 6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4)租金约定: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租金为
99,201.43 元/月,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租赁期满租金为 109,121.58 元/月。
(5)租金支付方式:上海思致应于 2018 年 5 月 20 日前向公司支付 1 个月
的租金作为首期租金,共计 99,201.43 元。
租赁期开始后,上海思致以季度(每 3 个自然月)为付款单位,应于每季度
末的 20 日之前,向公司支付下季度的租金。
(6)租赁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为相当于二个月的月租金,共计 198,402.86 元,上海思致应于
2018 年 5 月 20 日前向公司支付。
如上海思致违反租赁合同之规定,则公司有权以保证金抵付上海思致应付款
项。租赁关系终止时,在上海思致所交还的租赁房屋及其装修、设备和设施已按
照租赁合同有关约定恢复原状且为可租赁状态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约定将保证金
(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做出扣除[如有]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上海思致。
三、上述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外出租资产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且有利于公司整
合资源,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