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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8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58,859,111.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2、关于分配方案披露日与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差
异的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8年0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
的议案》,并于2018年3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
163,800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
的股份163,8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配
方案披露日后至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户
进行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7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840,844,445 股为基数,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 163,800
股 ( 不 拥 有 利 润 分 配 权 ), 以 公 司 现 有 有 利 润 分 配 权 利 的 股 本
840,680,6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0136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0122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
每 10 股派 0.700136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
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
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
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有利润分配权利的
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58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27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14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6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
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
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
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
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08            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
2          08*****567            西藏朝阳投资有限公司
3          08*****115            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
4          08*****354            安徽京马投资有限公司
5          08*****014            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07日至登记日:
2018年6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
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6
 月 15 日。
      七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转增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非流   552,855,245   65.75%   165,888,860   718,744,105     65.75%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流通   287,989,200   34.25%   86,364,429    374,353,629     34.25%
      股)
三、股份总数     840,844,445   100%     252,253,289   1,093,097,734   100%
      注:上表中,变动前后的总股本中含因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163,800 股,该部分回购的股份不参与 2017 年度
 的利润分配。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093,097,734 股摊薄计
 算,2017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53 元。
      九、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 368 号 1 幢北四楼 A4068 室
      咨询联系人:贾国华、杜家芳
      咨询电话:0571-87753750 传真电话:0571-81951215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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