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08,0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1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
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
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6 月 6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6 月 14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000,000 75 36,000,000 156,000,000 75
无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00 25 12,000,000 52,000,000 25
股份总数 160,000,000 100 48,000,000 208,000,000 100
七、摊薄后股东权益
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 208,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0.3533 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北段 398 号。
咨询联系人:沈国祥、曹嘉麒
咨询电话:0510-86979398
传真电话:0510-86221213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