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
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
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 组
通字﹝2017﹞11 号)、上海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市管国有企业党建工
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指导意见》(沪国资党委[2017]136 号)、《关于
进一步完善静安区区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静府办发
[2017]40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中国共产
党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修改《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4 年修订)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016 年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
《党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在第九条后新增一条,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第十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公司
党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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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
精神,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毫不动摇
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企业党的建
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形成党
的优势与公司治理优势有机融合的工作新格局,
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
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公司党委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
理有机统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探索创
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
用的有效途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发挥市场机
制作用有机结合,从严管理、关心爱护,保证党
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
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激发基层活力协同推
进,打牢基础、补齐短板,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坚
强的战斗堡垒;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
合,两手抓、两促进,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
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 第九十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
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 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
或弃权。 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
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 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
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
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㈠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㈠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㈡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㈡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 案;
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㈦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㈦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㈧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㈧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㈨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㈨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㈩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㈩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奖惩事项; 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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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
经理的工作; 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十六)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
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先听取党委的意见;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新增“第六章 党组织”章节,原章程“第六章 总 第六章 党组织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后续章节、条款序 第一百二十五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号顺延 有关规定,公司成立中共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委员会,党委的设立、调整、撤销,由上级党组
织决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中共上海九百股份有限
公司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设书记 1 名,
副书记 2 名)。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按照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
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成立中共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纪律
检查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设纪委书记
1 名,纪委委员 2 名)。每届任期和公司党委相同。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立党委办公室作
为党委专门工作机构,列入公司管理机构序列,
并配备必要的党务工作人员。
公司为各级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
企业重大事项,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
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
行;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
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
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
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㈠履行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
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
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贯彻落实国家、本市、
区委区政府,以及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部署和
要求,确保公司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推动公司
积极承担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推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党章和党内有
关法规设立党的纪检监察机构,领导、支持和保
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统筹内部监督资源,建立
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
监督,建设廉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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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建立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适应市
场竞争需要,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
队伍,积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㈣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形
成权力制衡、运转协调、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㈤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突出思想政治引
领,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党内政治生
活,带头改进作风,强化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夯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础。
㈥加强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强
化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
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㈦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
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构建和谐企
业。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党委书记履行区管企业
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副书记履行
直接负责人职责,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
行“一岗双责”。
党委履行职责时,要严格落实党委领导班子
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党委根据职责权限,制
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党委“三重一大”决策
制度;完善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机制,把党
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事项的
前置程序;按照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
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
事项。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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