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94,867,797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62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南省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 18 号
咨询联系人:张永立
咨询电话:0370-4218622
传真电话:0370-421860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