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18 年 6 月 6 日 9: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4 日
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与自然人高建新共同发起设立甘肃佛慈生态农业股
份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4,2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85%;高建新出资 750 万元,持股
比例为 15%;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9)。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