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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下
          属三家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下属三家全
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拟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津海吉星公司”)以“股权转让+代偿债务”的方式,整体公开
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津电子商务公司”)、天津海吉星中央大厨房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中央大厨房公司”)及天津海吉星冷链仓储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津冷链仓储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
       天津海吉星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
估机构,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并委托深圳联
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本次股权转让以三家公司 100%
股权作为整体标的,以不低于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作为挂牌底价,并要求受让方代三家公司向天津海吉星公司
偿还全部相关债务。
    我们认为,本次转让事项有利于天津海吉星物流园引入仓储物流
配套的专业运营商,提升天津海吉星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决
策本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海吉星
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鲁鱼   宁   钟   张志勇
                                        梅月欣    王丽娜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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