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现象,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 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提名张松山先生、彭云辉女士、王榕先生、于俊田先生、王加 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郝颖先生、武文生先生、 梁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盘莉红、武文生、郝颖、高闯 2018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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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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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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