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由于校对疏漏,有关内容有误,现予以补充并重新发布两项公告。 特此声明,并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附:1、《董事会决议公告》 2、《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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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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