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拟与关联企业深圳前海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启航”)
及其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2018年度拟向前海启航及其关联方销售大宗原材料、
液晶显示屏/偏光片等电子元器件及服务等,预计交易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83%,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
入的0.33%。
2、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经非关联董事
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壮勉、
曹杰回避了表决),拟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等
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
东需要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8 年度,公司拟与前海启航及其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金额: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或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前海启航及其关联方 20,000.00 —— ——
商品及服务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前海启航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累计为 0.00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前海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19312065X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晖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4 年 10 月 15 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财务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接受金融
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服务外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
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
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40%
2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
3 惠州市冠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
合 计 —— 100%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前海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总资产为 1,263,284,915.39 元,净资产为 102,608,941.26 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4,467,141,261.32 元,净利润 21,346,364.45 元。
2、启航进出口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启航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RM1605D,HO KING COMM CTR 2-16 FA YUEN ST MONGKOK
KLN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黄晖
注册资本:港币 1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23 日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
股权结构: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前海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0%
合 计 —— 100%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前海启航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40%股权,其董事黄壮勉、董事兼
总经理曹杰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前海启航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前海启航及其关联方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性的生产经营往
来,关联交易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符合交易双方利益。根据前海启航及其关联方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以往实际
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本次拟进行交易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及金额:公司2018年度拟向前海启航及其关联方销售大宗原材料、
液晶显示屏/偏光片等电子元器件及服务等,预计交易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
2、交易价格:公司向前海启航及其关联方销售产品的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为基
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签订购销协议书,协商确定。其中,①大宗
原材料,按原材料成本价加合理利润确定;②电子元器件,按原材料成本价加上每
单位费用(包括相关研发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及合理利润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前海启航为公司与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冠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
投资设立、专注于 IT/电子行业的供应链服务平台,在 IT/电子行业市场具有一定的
影响力。公司与其开展业务协作,有利于公司及关联企业持续稳定发展,达到双赢
效果。公司拟与前海启航及其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
允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化为基础,根据市场情况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以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拟与前海启航及其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
展实际需要,具有合理性;同时,关联交易价格将依据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
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事前将本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材料提供给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到
了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拟与前海启航及其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属于
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关联交易价格将依据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并参照市场
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
类业务比例不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
响。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