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曹于平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
告知函》,获悉其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概况
2017 年 6 月 2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8),基于对公司业绩成长和发展前景的信心,
曹于平先生计划在 2017 年 6 月 2 日起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预计累计增持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含 2017 年 6 月 2 日已增持股份在内)。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股) (元/股) (万元)
2017 年 6 月 2 日 125,300 33.48 419.5
二级市场 2017 年 8 月 8 日 56,000 31.99 179.1
曹于平
买入 2017 年 12 月 28 日 22,400 31.86 71.4
2017 年 12 月 29 日 76,600 32.77 251.0
合 计 280,300 - 921.0
三、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持有股份
前持有股份
股东 2017 年度权益 2017 年度权益
占总股本 占总股 占总股
名称 股份数 分派实施 分派实施
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股) (2018.4.20) (2018.4.20)
(%) (%) (%)
前股份数(股) 后股份数(股)
曹于
32,959,304 41.20 33,239,604 41.55 49,859,406 41.55
平
注: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同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5
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120,000,000 股。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曹于平、姜晓群夫
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1,833,3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3%。
四、承诺履行情况
在增持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曹于平先生遵守
了增持期间相关承诺,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内幕交易、敏感期买
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五、律师对本次增持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一)增持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三)
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增持人可以免于向中国证
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
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条件。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