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及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以
下简称“定期报告”)。由于公司旗下林业等资产所涉资料收集范围
广,需完成的核实工作量大,且公司部分工程需要造价公司进一步评
估,审计机构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5 月 2 日开始停牌(因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停牌)。公司 2018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
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18 年 5 月 23 日发布了《关于无
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风险提示性公告》。现就相关风
险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
1、若公司在 2018 年 7 月 2 日前仍无法披露定期报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4 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 2018
年 7 月 2 日起复牌,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
市风险警示。
2、若公司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定期
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3、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定期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4、若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披露了 2017 年年度报告,
可以在公司披露相关报告后 5 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股票交易的申请,
若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
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其他风险提示
1、重组不确定性风险提示
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未披露年报继续停牌及继续
推动重组的公告》,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已到,公司股票不能再以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理由停牌。但因公司 2017 年年报和 2018 年一季
报未披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推动资产重组相关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公司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也将继续推进公司控股权转让等事宜。
截止 2018 年 6 月 4 日,资产重组事项未与交易对方签署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重组协议,公司资产重组仍具有不确定性。
2、流动性风险提示
2018 年 5 月 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中期票据无法按时兑付
的公告》,公司中期票据已实质性违约,目前公司流动性资金紧张,
公司债务负担较重,一年内到期债务数额较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3、关于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
2018 年 5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
书,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止 2018 年 6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正常进行中,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
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
司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违规披
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 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
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
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如公司所涉及立案调查事项最终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存
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
停上市。
4、大股东股票被冻结的风险提示
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大股东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公
告》,公司第一大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冻结,并经过多番轮候冻结,共计 112,128.418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28.53%,冻结期限为 2018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5 日。
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大股东股票被轮候冻结的公
告》。
5、公司涉诉案件的风险提示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涉诉案件的公告》,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合计 83 件,其中涉
及凯迪生态母公司的有 28 件,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
申请人、标的额 500 万元以上、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案件 17 起,
已经调解结案、和解撤诉的案件有 20 件。
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涉诉案件更新的公告》,
根据公司更新的诉讼统计显示,截至 5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合计 93 件,其中涉及凯迪生态母公
司的有 35 件。从起诉类型来看,涉及劳动人事纠纷案件有 5 件;涉
及借款、租赁、保理等融资纠纷案件 17 件;涉及买卖、施工类诉讼
的有 71 件
截止 2018 年 6 月 4 日,相关案件未最终裁定,对公司本期及期
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