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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1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作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规定,秉持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营业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独立董事:郭澳 许迎光 倪中华
                                                           2018 年 5 月 3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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