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师 149 团-184 团-第十师巴音托海公路建设 PPP 项目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前期公告情况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电
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被确定为第八师 149 团
-184 团-第十师巴音托海公路建设 PPP 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中标人,联合体权责比例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占比 70%,本公司占比
30%。该项目投资尚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未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7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PPP 项目中标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60)。
二、项目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局下发的《关于成立第十师巴
音托海-184 团-第八师 149 团(东阜城镇)公路工程清算领导小组的通知》,按照
通知要求,现停止该项目 PPP 实施方案,由该项目业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
师交通局成立项目清算领导小组开展清算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投资尚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未签署相关协议,未对该项目进行资金投入且尚未组建项目公司,停止该项目
PPP 实施方案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