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股东深圳市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力先生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信材料”)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
上的股东深圳市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利创新”)
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力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
持数量 9,605,05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976%)。其中: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
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今日,公司收到宏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力先生的《关于减持广信材料股
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宏利创新累计减持 1,930,276 股,累计
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万股) (%)
集中竞价 5 月 25 日 18.25 元/股 4.00 0.02%
深圳市宏 集中竞价 5 月 28 日 18.44 元/股 40.00 0.21%
利创新投 集中竞价 5 月 29 日 18.81 元/股 46.00 0.24%
资合伙企 集中竞价 5 月 30 日 18.69 元/股 1.79 0.01%
业(有限合
集中竞价 5 月 31 日 19.52 元/股 101.24 0.52%
伙)
合 计 193.03 1.00%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数 ( 万 占总股本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深圳市宏利 合计持有股份 620.93 3.22 427.9 2.22
创新投资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20.93 3.22 427.9 2.22
伙企业(有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579.07 3 579.07 3
孙力(宏利
创新一致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9.07 3 579.07 3
动人)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宏利创新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之后,与其一致行动人孙力合计持股为
10,069,724 股,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宏利创新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宏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力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