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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1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股票代码:601012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 隆基转债                            债券代码: 113015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 388 号)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〇一八年五月
                             重要声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等
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国信证券对报告中
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英文名称:LONGi Green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二、本期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隆基股份”)
2016 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 号”文核准,
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
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
额度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发行人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完成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上市工作,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债券
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
目前,本期公司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三、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
    2、债券简称:16 隆基 01
    3、债券代码:136264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
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5.63%。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限的前
3 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
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
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
其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
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
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
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12、起息日:2016 年 3 月 7 日
    13、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3 月 7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3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3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
    16、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8、上市时间及地点:2016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19、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
          第二节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ONGi Green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 388 号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注册资本:2,791,675,089 元(截至 2018 年 5 月 29 日)
    股票代码:601012
    设立时间:2000 年 2 月 14 日
    股份公司整体变更日期:2008 年 7 月 28 日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的开发、制
造、销售;商品进出口业务;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施工、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
LED 照明灯具、节能产品的销售、维修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上述经营
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
可不得经营)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董事会秘书:刘晓东
    证券事务代表:王皓
    联系电话:029-81566863
    传真号码:029-81566685
    邮政编码:710100
    互联网网址:http://www.longigroup.com
    电子信箱:longi-board@longi-silicon.com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长期专注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单晶太阳能发电解决方案,主要从事单
晶硅棒、硅片、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地面电站和分布式电
站的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业务等。目前公司硅片、硅棒生产基地主要集中于陕
西西安、宁夏银川和中宁、江苏无锡、马来西亚古晋,电池、组件生产基地主要
集中于江苏泰州、浙江衢州、安徽合肥、马来西亚古晋,公司在国内多地开展电
站投资开发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较 2016 年度未
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和产品在光伏产业链中的位置情况如下:
    备注:上图中红色框内的为公司在产业链中所从事的业务范围
    回顾 2017 年,公司顺应了不断降低光伏发电成本的趋势,推动了单晶高效
市场的发展,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优势和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不断推出高效率、
高品质的产品,提升品牌影响力,同时抓紧落实新增产能项目建设,进一步形成
规模化优势,各项关键战略举措计划有序落地,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3.62 亿元,同比增长 41.9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 35.65 亿元,同比增长 130.38%;基本每股收益达到 1.81 元,同比增长
110.47%;实现扣非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9.29%,同比增加 8.03 个百
分点;实现综合毛利率达到 32.27%,同比提高了 4.79 个百分点。
         三、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             32,883,700,260.10    19,172,404,496.19             71.52%
         负债合计             18,639,555,740.53     9,078,794,756.53            105.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195,358,022.75    10,092,550,194.42             40.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244,144,519.57    10,093,609,739.66             41.1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变动比例
       营业总收入             16,362,284,494.30     11,530,533,460.78                41.90%
       营业总成本             12,967,343,515.45      9,815,094,073.18                32.12%
    营业利润               3,995,614,176.04      1,768,427,059.62             125.94%
    利润总额               4,017,694,926.41      1,792,699,377.20             124.11%
         净利润                3,549,398,417.66      1,551,055,764.22             128.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64,525,604.84      1,547,235,762.30             130.3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1,910,600.05        535,757,269.34             131.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74,042,010.86    -2,151,835,230.20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58,668,749.31      5,001,094,032.56                -4.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70,745,750.36      3,421,275,455.01             -36.55%
        (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减(%)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5,017,347,332.93      2,337,727,487.13            114.62%
     流动比率           1.53      1.87        -18.18%
     速动比率           1.34      1.68        -20.24%
    资产负债率        56.68%   47.35%    9.33 个百分点
EBITDA 全部债务比       3.72      3.88         -4.12%
   利息保障倍数        15.88     16.08         -1.24%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8.91     12.68        -29.73%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8.58     19.66         -5.49%
    贷款偿还率         100%    100.00%               -
    利息偿付率         100%    100.00%               -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 号”文核准,发行人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扣除
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9,200 万元。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汇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6 年 3 月 3 日公告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完毕。
                  第四节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2017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3 月 7 日为上一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3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
为 2019 年 3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7 日完成本期债券第一次付息事宜。付息的具体事项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隆基绿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 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0
号)。
    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完成本期债券第二次付息事宜。付息的具体事项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隆基绿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8
号)。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本期公司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第七节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根据联合评级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面
向合格投资者)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联合[2015]684 号),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
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内,在每年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
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
息,如发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
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
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
级。
    联合评级对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
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联合评级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
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监管部门等。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出具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评字[2016]448 号),维持公司主
体信用为 AA,维持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详见公司
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报告。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出具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评字[2017]342 号),将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由 AA 上调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由 AA 上调为 AA+,评级展望
为稳定,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报告。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出具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8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评字[2018]571 号),维持
公司主体信用为 AA+,维持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报告。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7 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九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国信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采
用现场走访、电话访谈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核查等方式对发行人的经营状
况、财务情况、征信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第十节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 786,691.5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5.23%。2017 年度,公司未新增
对外担保事项(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
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34,594.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保证金额                      担保内容
被担保方       保证类型
                           (万元)
              连带责任                  为同心隆基向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申请的同心
同心隆基                    12,201.00
              保证担保                  隆基(一期)30MW 光伏电站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连带责任                  为同心隆基向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申请的同心
同心隆基                    11,221.00
              保证担保                  隆基(二期)30MW 光伏电站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连带责任                  为同心隆基向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申请的同心
同心隆基                     3,724.00
              保证担保                  隆基 10MW 光伏电站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连带责任                  为隆基天华向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申请的隆基
隆基天华                     7,448.00
              保证担保                  天华 20MW 光伏电站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合计                        34,594.00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会议、201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二、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7 年度,发行人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17 年度,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四、其他事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588,132.64 万元,较 2016 年末累
计新增借款 248,327.85 万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占 2016 年末净资产的 24.60%;
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827,850.40 万元,较 2016 年末累计新
增借款 488,045.61 万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占 2016 年末净资产的 48.35%。上述
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发行与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所规定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及
受托管理人已对上述重大事项出具了相关公告并予以披露。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的未披露事项。
    国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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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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