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李少杰、刘彭武、都红
伟、孟祥嵩、周斌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根据《河
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需回
购注销上述 5 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合计 66,024 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总股本
将由 1,256,564,426 股减少至 1,256,498,402 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
件。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