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发布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临 2018-063),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公告部分内容存在
错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
路四段 1 号”变更为“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环中路 5 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更正后: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
路四段 1 号”变更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 5 号 12 幢”(以工
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地址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
量。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