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 年7 月26日(周日)上午10:00 在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 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2 名,监事文秀江先生以传真方式参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卢安京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监事卢安京先生回避表决;
3、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监事卢安京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激励对象名单后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目前激励对象已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公司拟采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