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三个交易日(2018 年 5 月 25 日、2018 年 5 月 28 日、2018 年 5 月 29 日)收盘
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
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关注到国内某媒体发表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不实报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变更、重大合同等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5.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截至目前,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
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
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