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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环新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9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调查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资金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独立董事:宋健尔、侯成训、郭莉莉
                                                                 2018 年 5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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