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03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5人(张士全、潘金龙、潘超然未参加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鉴于公司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繁忙,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2002年度审计工作,决定改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单位,并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13日
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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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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