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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8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8日 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的
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下午15:00
至2018年5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4号楼裙房四层公司会议
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立群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名,代表股份总数 49,921,900
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 49,92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989%。
    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总数
49,900,700 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 49,90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85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 名,代表股
份数 2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9,900,7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外,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9,900,7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外,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9,900,7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外,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9,900,7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外,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9,900,7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外,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9,900,7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外,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9,900,7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外,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9,900,7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外,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9,900,7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外,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及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9,900,7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外,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
司以应收账款质押向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9,900,7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外,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9,900,7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外,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委派刘潇律师和张静宇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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