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首航
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节能”、“发行人”和“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对首航节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本次解禁前股份概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38 号文核准,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3,298,106 股,发行价格为 12.68 元/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30,048,106
股。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0,048,106 股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7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971,129,886 股。2017
年 9 月 29 日完成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发行 567,590,851 股。发行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增加至 2,538,720,737 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2,538,720,73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982,784,146 股,占总股份比例为 38.71%。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纹管”)、北京三才聚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才聚”)、黄文佳、黄卿乐、黄瑞兵、李文茂在
2015 年 5 月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做出对所认购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
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
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31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70,904,8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731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6 名,证券账户总数为 6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
1 88,165,220 88,165,220
公司
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
2 45,457,629 13,563,879
(有限合伙)
3 黄文佳 18,989,432 18,989,432
4 黄卿乐 18,989,432 18,989,432
5 黄瑞兵 17,633,044 17,633,044
6 李文茂 13,563,879 13,563,879
合 计 202,798,636 170,904,886
四、 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
982,784,146 38.71 -170,904,886 811,879,260 31.98
件流通股
二、无限售
1,555,936,591 61.29 170,904,886 1,726,841,477 68.02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2,538,720,737 100.00 - 2,538,720,737 100.00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首航节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数量及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
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首航节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新征 王剑敏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