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共5人,实际出席会议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700万元,期限1年,以公司自有不动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利率根据最后贷款合同约定为准。另外,本次向邮储银行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为700万元,期限与不动产抵押期限均为5年。
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李训发先生及其爱人杨彩霞女士
公告编号:2018-019
与公司董事长张勇先生及其爱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爱琴女士,为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李训发、张勇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