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5
月7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5月8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及附件。2018年5月21日,公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
下简称“《问询函》”)(公告【临2018-038号】),要求公司在5 月
28 日之前,针对《问询函》所述问题予以书面回复,并对草案作相
应修改。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按照要求
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涉
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且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
意见、中介机构尚须履行内部审核流程等,故公司无法在2018年5月
28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
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
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