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 程》和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拟补选陈德宏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止。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补选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 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补选陈德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张沅、李宇立、高超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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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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