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的议案》,现将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2016 年 7 月 12 日、2016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四、第五、第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 2016 年 6 月 24
日、2016 年 7 月 13 日、2016 年 7 月 21 日及 2016 年 7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16 年 12 月 5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
入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6,109,995 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239,277,126.81
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14.853 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56%。至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详细内容见 2016
年 12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
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5)。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股票。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情况
根据《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
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
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员
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延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延长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
作指引》及《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