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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查询,截至 2018 年 5 月 23 日收盘,公司股票的静态市盈率为
117.77,动态市盈率为 104.3,明显高于中证新能源发电行业的静态市盈
率 47.2 和动态市盈率 41.16。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电热供应板块整体因
素后的实际波动率分别为 30.67%、27.52%。
     ●相关支持政策变化风险
     国内风力、光伏发电行业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国
家在政策、法规及激励措施方面的支持。未来相关支持政策变化主要
风险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上网标杆电价下降的风险
     风力、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且实行随发
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
     国家发改委历次进行上网标杆电价调整时,调整对象为尚未并网
发电的风力、光伏发电项目,不调整已并网发电且取得物价局价格核
准文件项目的上网标杆电价。因此,国家发改委对于风力、光伏发电
项目上网标杆电价调整,会显著影响公司未来发电项目的收入水平,
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有效控制成本,提高发电效率,将会因上网标杆电
价的下调,而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回款期限延长的风险
    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回款期限较之前有所延长,将会对公司现金
流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审计、评估
等工作尚未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在相关审计、评估、标
的公司股权解冻等工作完成后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获得董事会、股东
大会通过或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获得相关通过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8 年 5 月 21 日、 月 22 日、
5 月 23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经查询,截至 2018 年 5 月 23 日收盘,公司股票的静态市盈
率为 117.77,动态市盈率为 104.3,明显高于中证新能源发电行业的静
态市盈率 47.2 和动态市盈率 41.16。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电热供应板块
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率分别为 30.67%、27.52%。
    (二)相关支持政策变化风险
    国内风力、光伏发电行业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国
家在政策、法规及激励措施方面的支持。未来相关支持政策变化主要
风险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上网标杆电价下降的风险
    风力、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且实行随发
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
    国家发改委历次进行上网标杆电价调整时,调整对象为尚未并网
发电的风力、光伏发电项目,不调整已并网发电且取得物价局价格核
准文件项目的上网标杆电价。因此,国家发改委对于风力、光伏发电
项目上网标杆电价调整,会显著影响公司未来发电项目的收入水平,
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有效控制成本,提高发电效率,将会因上网标杆电
价的下调,而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回款期限延长的风险
    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回款期限较之前有所延长,将会对公司现金
流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
实。现说明如下:
    (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
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金元荣泰国际投资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荣泰”)、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书面发函
询问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金元荣泰、实际控制
人陈波先生确认:
    1、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宁夏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2018 年 5 月 12 日,公
司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
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5 月 14 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审计、评估等
工作尚未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在相关审计、评估、标的
公司股权解冻等工作完成后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获得董事会、股东大
会通过或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获得相关通过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控股股东金元荣泰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已提
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申请,目前处于审核过程中。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尚未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如金元荣泰获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无异议函,金元荣泰将及时通知公司进行披露。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金元荣泰、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
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
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
报道或市场传闻;
    (五)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三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
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五、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
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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