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关于放弃参股 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放弃参股公司深圳市鑫迪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 李旺先生进行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李易、袁敏 二 0 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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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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