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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康惠制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4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惠制药
股票代码:603139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德同新能(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德同立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浜路 280 号 1 幢 B219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201-4205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陕西省新材料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陕西德同福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 195 号科技创业园钛谷大厦七层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 14 号创业街区天使楼 5-6 层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1 / 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 19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康惠制药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3 / 19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德同新能(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德同新能   指
                                 伙)
                                 陕西省新材料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陕西新材   指
                                 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德同新能及陕西新材
                                 指本次交易导致德同新能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比例减少的行为
上市公司、康惠制药          指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4 / 19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1.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德同新能(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莘浜路 280 号 1 幢 B21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德同立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总额          6234.4500 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834760936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股权投资,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              2011 年 10 月 11 日至不约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码        913100005834760936
                      上海德同立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CRYSTAL BRIDGES-MUSEUM OF AMERICAN ART, INC
                      GREEN WORLD INVESTMENTS LIMITED
                      PANTHEON ASIA FUND VI, L.P.
合伙人构成            BVK PRIVATE EQUITY 2011, L.P.
                      57 STARS GLOBAL OPPORTUNITIES FUND 2 (CALPERS), LLC
                      CROWN ASIA-PACIFIC PRIVATE EQUITY II PUBLIC LIMITED COMPANY
                      上海羽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市闵行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闵行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通讯方式              021-53839999
2. 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性    港澳居民往来内                  长期居
姓名           职务                                国籍                 国家或地区居
                         别        地通行证                    住地
                                                                            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籍
邵俊                     男       H0387****                    上海市        否
           委派代表                                 香港
                                                                          5 / 1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1.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陕西省新材料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宝鸡市高新大道 195 号科技创业园钛谷大厦七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陕西德同福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总额             25,6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301305311731K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创业投资业务(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劵、理财、期
经营范围                 货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                 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           91610301305311731K
                         陕西德同福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德同共盈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伙人构成               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通讯方式                 029-88894811
2. 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
                          性                                   长期居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号码         国籍            他国家或地
                          别                                   住地
                                                                        区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耿健                      男    61010319630918****      中国   上海市        否
          委派代表
二.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德同新能和陕西新材为一致行动人。德同新能的实际控制人
为邵俊、田立新,陕西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为汪莉、张孝义;汪莉、张孝义分别为
                                                                         6 / 19
邵俊与田立新的母亲。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收回投资的考虑,决定减持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
并未就本次交易行为签署一致行动相关协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八十三条规定,因信息披露人的实际控制人之间系近亲属关系,构成了一致行动
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1)有限合伙人无重叠;(2)投资项目除康惠制药外
无交叉;(3)人员有重叠,邵俊及田立新同时担任德同新能和陕西新材投资决策
委员会的委员;(4)资产无重叠。
三.     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 5%的情况
    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7 / 19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自身资金需求。
二. 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会在康惠制药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
2018-008)中披露的减持期间内继续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将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8 / 1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康惠制药股份股权情况如下表:
                                                            其中:无限售流通
   股东名称                持股总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数
   德同新能            3,580,882股            3.5852%           3,580,882股           3.5852%
   陕西新材            1,432,353股            1.4341%           1,432,353股           1.4341%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德同新能及陕西新材于2018年5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3%。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权益变动前                     本次集中竞价减持                      权益变动后
股东
                                                                   减持均
名称                   持股                    减持      占总股
         持股总数                 减持日期                         价(元/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比例                   总股数     本比例
                                                                    股)
德同
         3,580,882   3.5852%     2018/5/23    19,300    0.0193%    25.856     3,561,582    3.5659%
新能
陕西
         1,432,353   1.4341%          -          0         0          -       1,432,353    1.4341%
新材
三.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1持有康惠制药股份的数量为3,561,582
股,占康惠制药的股权比例为3.5659%,信息披露义务人2持有康惠制药股份的数
量为1,432,353股,占康惠制药的股权比例为1.4341 %;信息披露义务人1以及信
息披露义务人2合计持有康惠制药股份的数量为4,993,935股,占康惠制药的股权
比例合计为4.9999%;不再为持有康惠股份总股本5%以上的股东。
                                                                                      9 / 19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德同新能持有康惠制药股份3,561,582股、陕西新材
持有康惠制药股份1,432,353股,两者合计持有康惠制药股份4,993,935股,均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10 / 1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康惠制药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
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11 / 1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12 / 1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德同新能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德同新能执行事务合伙人德同立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营业
执照以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陕西新材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陕西新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陕西德同福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 备查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2. 查阅地点
   上市公司: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彩虹二路1号
   联 系 人:杨    瑾   董   娟
   联系电话:029-33347561
                                                            13 / 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德同新能(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8 年 5 月 23 日
                                                              14 / 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 2:陕西省新材料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8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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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陕西省咸阳市
股票简称                 康惠制药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德同新能(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企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市
1 名称           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陕西省新材料高技术创业投资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宝鸡市
2 名称           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1、德同新能(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         3,580,882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比例:          3.5852%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2、陕西省新材料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         1,432,353 股
                         持股比例:          1.4341%
                                                                                               16 / 19
                        1、德同新能(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   3,561,582 股
                        持股比例:    3.5659%
                        变动数量:    19,3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比例:     0.0193%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2、陕西省新材料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股份数量及变动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比例
                        持股数量:   1,432,353 股
                        持股比例:    1.4341%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下内容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17 / 19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德同新能(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8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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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 2:陕西省新材料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8 年 5 月 23 日
                                                               19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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