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金龙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金龙机电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龙机电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0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8,121,54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8.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82.60 元,扣除本次发
行费用人民币 17,108,121.5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2,891,861.05 元。
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07 月 07 日全部到位,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6]7-79 号)验资报告。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载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智能终端线性马达及触觉反馈
1 72,000 72,000
一体化项目
驱动马达、组件及其终端电子产
2 60,000 60,000
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3 智能终端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 60,000 60,000
微特电机新技术研发中心改造
4 15,000 15,000
扩建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43,000 43,000
合计 250,000 250,000
截至 2018 年 05 月 2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5,767.60 万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5,061.88 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为 2,540.28 万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05 月 21 日,公司已将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0,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05 月 21 日公司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与期限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
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关于金龙机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为满足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最高金额 100,000 万元最长期限 12 个月并按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计算,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为 5000 万元。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五、金龙机电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
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
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
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暂
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
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金龙机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 1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
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
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金龙机电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截至2018年05月21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05月21日,金龙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作为借款人、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作为借款收款人与北京汉邦国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汉邦”)
作为贷款人,共同签署了《借款合同》,约定:北京汉邦同意借给金龙集团人民
币6亿元,借款期限为自2018年05月21日至5月28日止;金龙集团指定金龙机电为
借款收款人,金龙集团对金龙机电就该人民币6亿元不计利息;金龙集团将借入
的资金用于金龙机电补充流动资金;本合同借款利率确定为年4.35%;金龙集团
和金龙机电协商一致,由金龙机电向北京汉邦归还人民币6亿元本金,利息部分
由金龙集团向北京汉邦支付。2018年05月21日,金龙机电作为前述借款收款人取
得了北京汉邦转入的人民币6亿元,并将人民币6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全部
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优先偿还前述北京汉
邦的借款人民币6亿元,其余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用于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
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保荐代表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兆伟 崔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