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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节能: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3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公司”
或“首航节能”)收到与华能陕西渭南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
《华能渭南热电联产(2×350MW)机组工程间接空冷系统采购合同》,合同约定本
公司向买方提供主机间接空冷系统全部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其它一切物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合同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签订。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公司名称:华能陕西渭南热电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红星;
    3、注册资本:57000 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电力及热力的投资、生产、经营和销售;配电网的建设和经
营;电力及热力的供应服务的培训、咨询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住      所:陕西省渭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部(关中环线以西);
    6、华能陕西渭南热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华能陕西渭南热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是大型综合公司,信誉优良,具有较好
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华能渭南热电联产(2×350MW)机组工程间接空冷系统系统全
部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其它一切物品;
    2、合同总金额(含税):6455.66 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仟肆佰伍拾伍万
陆仟陆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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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结算方式:分阶段按比例结款,具体如下:
    3.1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10%;
    3.2 进度款为合同总价的 40%;
    3.3 到货款为合同总价的 40%;
    3.4 验收款为合同总价的 5%;
    3.5 设备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 5%。
    4、生效条件:合同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署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货款两清之日
起止。
    6、违约条款
    6.1 本“合同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由于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或
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设计错误和/或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工程
返工,设备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修理和/或赔偿买方所蒙受的直接损失,
但不包括后继损失,如需换货,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
费用(包括拆卸、再安装费用等),换货或修理时间应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
日起二个月内,对于那些在二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买方特殊允
许另行商定期限,卖方可请求买方协助在现场进行大型修理,费用由卖方负责。
    6.2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损坏,买方有权向卖方提
出要求修理或更换,如有异议,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的两个星期内提出
协商意见,由双方商定。如属卖方责任,或在必要的情况下买方可凭第三方检验
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
修理、换货或请求买方安排大型修理或向买方赔款(由双方商定),由此产生的
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保险费等均由卖方承担。
    6.3 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要求推迟交货而卖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
的交货期交货时(人力不可抗拒事件除外), 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规定计算),
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下列计算方法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迟交 5 天,每天按合同总价的 0.1%计算违约金;
    迟交第 5-10 天,每天按合同总价的 0.2%计算违约金;
    迟交第 10 天及以上,则每天按合同总价的 0.5%计算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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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卖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
   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6.4 卖方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内部缺陷而造成买方或他人财产、人身
损害的,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
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和工程的实施,具体进
度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不含税金额约占公司 2017 年度营业
收入 133,240.3 万元的 4.14%。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 2018 年的营业收入和营
业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
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
    2、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由于履行周期较长,存在货款回收缓
慢的风险。
    3、钢材、复合铝带材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本合同履行周期和产品生
产周期较长,营业成本受到生产周期内钢材和铝材价格变动的影响。原材料的价
格波动对公司的毛利额可能会产生有利的影响,也可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而
使得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五、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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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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