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09 年 7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9年7月20 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前路 30 号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董事长许金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以及 2009 年 7 月 22 日《证券时报》刊登的 2009-025 号公告】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见本决议公告之附件一,修正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以及 2009 年 7 月 22 日《证券时报》刊登的 2009-026 号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20
日附件一:公司章程修正案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一、第六条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744.8万元。
原规定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48万元。
二、第十九条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2,744.8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2,744.8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原规定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848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848万股,无其他种类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