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情况
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接控股股东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通知,控股集团将其质押给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 16,000,000 股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给中信银行。具体事项如下:
2018 年 5 月 21 日,控股集团将其质押给中信银行的本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 13,000,000 股(公告【临 2017-018 号】)及 3,000,000 股(公
告【临 2017-046 号】)共计 16,000,000 股股权解除质押,并将该部分
股权再次质押给中信银行,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该部分股权的解除质押及再质
押登记手续,股权质押期限自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至解除质押登记之
日止。本次再质押股权数量 1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94,302,115
股的 5.44%,占控股集团持股总数 143,133,473 股的 11.18%。
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股权总数为 143,133,473 股,其中:限售流
通股 42,735,043 股、无限售流通股 100,398,4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63%。截止本公告日,控股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股权 136,735,043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 42,735,043 股、无限售流通股 94,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6.46%,占其持股总数的 95.53%。
二、股权质押情况
控股集团本次股权再质押的目的是为取得中信银行的贷款,以满
足其业务发展需要。
三、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控股集团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股权质押不存
在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
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股权质押期间,若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触及相应警
戒线时,控股集团不排除采取补充现金资金、督促提前还款以及提前
解除被质押股权等措施避免及减少风险,以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目
前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