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907证券简称:利仁科技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老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1,6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
事会2017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
报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
算情况及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
况并结合公司2018年年度发展需要,公司编制了《北京利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组织编制了《北京利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4月25日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为2018-012号《利仁
科技: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013号《利仁科技:2017年年
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8年年度与关联方发生
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为:
办公租赁,关联方仁润置业(北京)有限公司,交易额预计580
万元。
2018年4月25日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为2018-015号《利仁
科技:关于2018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目前公司全体股东均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根据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全体股东均参与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且有权投票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股本状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
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汇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
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
年4月25日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第332035号)所反映的盈
利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7,259,051.04元。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51,6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332,000.00元。(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计算结果为准)。
2018年4月25日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为2018-016号《利仁
科技: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入浙商银行票据池规定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
益水平,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资金的情况下,充分利用
承兑汇票票据期限差,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将持有超过15天的承兑
汇票交入浙商银行票据池,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
年12月31日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
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2018年4月25日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为2018-017号《利仁
科技: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姓名:冯晓奕、周丽琼。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