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 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申请文件的议案》,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32)。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 书》([2018]260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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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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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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