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一)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20 日—5 月 21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5 月 21 日 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0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21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生产基地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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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集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志宏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 2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20,792,389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67.832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
括代理人)共计 18 人,代表股份数量 208,909,41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的总股份(325,496,957 股)的 64.18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计 11 人,代表股份数量 11,882,9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25,496,957 股)的 3.6507%。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
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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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制订了《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北京双
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之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
与分析”。
独立董事张金先生、张云龙先生、闵勇先生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
上进行了述职。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20,792,389 股,同意票为 220,79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
弃权票为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999,06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二)关于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20,792,389 股,同意票为 220,79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
弃权票为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999,06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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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三)关于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20,792,389 股,同意票为 220,79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
弃权票为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999,06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四)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20,792,389 股,同意票为 220,79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
弃权票为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999,06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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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20,792,389 股,同意票为 220,79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
弃权票为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999,06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六)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20,792,389 股,同意票为 220,79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
弃权票为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999,06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七)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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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20,792,389 股,同意票为 220,79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
弃权票为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999,06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八)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议案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20,792,389 股,同意票为 220,79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
弃权票为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999,06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九)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6/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20,792,389 股,同意票为 220,79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
弃权票为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999,06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20,792,389 股,同意票为 220,79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
弃权票为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999,06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十一)关于拟调整控股子公司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
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20,792,389 股,同意票为 220,79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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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
弃权票为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999,06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穆曼怡,李伟
结论性意见: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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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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