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厦 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出售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符合整体发展规划,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集中资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合理的投资 回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将上述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 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郭光: 高晶: 黄炳艺: 2018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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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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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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