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告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 告书》。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务”、“收购人”)向除中国水 务和钱江硅谷以外的钱江水利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预定收 购的股份数量为 35,299,5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要约价格为 15.36 元/股, 要约收购有效期为 2018 年 4 月 17 日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 截至 2018 年 5 月 21 日,本次要约收购的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中国 水务持有钱江水利 33.55%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水务及其关联方合 计持有钱江水利 39.99%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详见同日公 告的临 2018-030)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钱江水利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8-05-22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