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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9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 1289 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人:公司董事长乔宏伟先生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8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7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8 日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1,310,222,5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607%。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1,310,129,4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7.4559%;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4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3 人,代表股份
1,772,5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913%。(中小投资者指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0,222,5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 ; 弃 权
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2,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
案。
       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研究决定:1、公
司 2017 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拟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拟以公司的总
股本 194,22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1 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 2017 年度拟不送股。2、公司 2017 年度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0,222,5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 ; 弃 权
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2,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0,222,5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 ; 弃 权
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2,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0,222,5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 ; 弃 权
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2,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五)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7 年的工作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0,222,5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 ; 弃 权
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2,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六)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预算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0,222,5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 ; 弃 权
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2,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七)关于修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8,54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18%;
反对 1,679,4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2%;弃权
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524%;反对
1,679,43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4.7476 % ; 弃 权
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请登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公司 2017 年
度财务决算》、《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
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公司 2018 年
度预算》、《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黄晓静、陈威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
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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