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
B座2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以电子邮
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在上海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易世达科技有限公
司”(名称暂定,以工商注册登记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洪家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
理相关具体事宜。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