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7月1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计划开发无锡奥特莱斯品牌直销广场项目的议案》;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二、《为宁波百联东方商厦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的议案》; 详见(临2009-010)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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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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