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嘉园(东
山)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嘉园”)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
不超过 2,400 万元贷款。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
公司嘉园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园环保”)为东山嘉园该笔贷款提供不超
过 2,4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
求,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嘉园(东山)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66808706746
注册资本:1,1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征木
注册地址:东山县西埔镇双东村双东污水处理厂
成立日期:2008 年 10 月 23 日
经营范围:污水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及投资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嘉园环保持有东山嘉园 100%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183.33 7,573.96
负债总额 3,778.06 4,490.8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87.43 2,338.12
流动负债总额 309.55 1,086.56
净资产 2,405.27 3,083.07
财务指标 2017 年年度 2018 年第一季度
营业收入 936.76 1,676.05
利润总额 210.03 695.06
净利润 155.23 677.80
(注:2017 年财务数据为已经审计数据,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为未经
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嘉园环保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债务人):嘉园(东山)水处理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4、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具体起止日期以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东山嘉园作为嘉园环保的全资子公司,嘉园环保本次为其
贷款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有利于促进东山嘉园的业务经营,
符合嘉园环保及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平、合理、对等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东山嘉园是嘉园环保的全资子公司,嘉园环保
对其担保有助于解决东山嘉园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整体风险可控,该担保内容
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
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审批总额为不超过24,500万元
(含本次担保),占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7.55%;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17,021.54万元,占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2.19%。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