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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7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8 年 6 月 8 日下午三时召开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6 月 7 日至 2018 年 6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
为:2018 年 6 月 8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6 月 7 日 15:00 至 2018 年 6 月 8 日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绍兴市解放北路 28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1)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2017 年年度报
告;(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8)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9)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10)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11)关于选举李洋女士为公司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第(7)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的。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
职报告,该述职作为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30
日、2018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浙江震
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等。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17 年年度报告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
   6.00                                                             √
            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
   8.00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9.00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10.00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
  11.00     关于选举李洋女士为公司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
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
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受委托
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
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 6 月 5 日——2018 年 6 月 7 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2∶00—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 28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黔莉、蔡国权
    联系电话:0575-85144161、85139563     传真:0575-8514880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 28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2000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
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05”,投票简称为“震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6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一、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二、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三、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有以下表决权:
   1.对公告所列的第             条事项投同意票;
    2.对公告所列的第            条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公告所列的第            条事项投弃权票;
    备注: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2018 年 6 月       日至 2018 年 6 月 8 日。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2018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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