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鉴于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09年7月10日起停牌。 本公司拟在公告刊登后30日内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恢复交易。 若本公司未能在上述时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股票最迟于8月10日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有关情况后复牌。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周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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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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