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射用头孢西酮钠进入安徽省医保目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 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8〕 24号),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点产品注射用头孢 西酮钠新纳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 (以下简称“安徽省医保目录”)。公司此次新纳入安徽省医保目录的产品属于医 保乙类品种,可以按照相关医疗保险规定报销使用,具体信息如下: 分类 编号 产品名称 剂型 备注 第一代头孢菌素 679 头孢西酮 注射剂 乙类 上述安徽省医保目录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注射用头孢西酮钠作为一 种较为新颖的第一代头孢菌素,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此次被纳入安徽省医保目 录将有利于公司该产品的销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估计。敬请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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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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