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7月9日
2.召开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曾泰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80,356,10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9.15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 一 )、审议为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贰仟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0,356,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选举曾泰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表决情况:
同意 80,356,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选举拉巴次仁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表决情况:
同意 80,356,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选举戴扬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0,356,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选举刘光芒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0,356,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选举陈荣发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0,356,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选举沈明宏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0,356,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选举牟文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0,356,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选举甘启义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0,356,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选举龙宗智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0,356,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选举丛强义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0,356,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选举达娃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0,356,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选举吴伟萍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0,356,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新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
2009 年 6 月 10 的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费用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0,356,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西藏恒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央金 贺鹏康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