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能集团”)函告,浙能集团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公
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19 日起停牌。2018 年 2 月 1 日,
公司接浙能集团函告,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浙能集团正在筹划
的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发布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19 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8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发布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延期复牌公告》,预计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19 日起继续停牌不
超过 1 个月。2018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发布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预计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3 月 19 日
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
持续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
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预案的相关议案,并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8年5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宁波海
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
函》(上证公函【2018】042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
司2018年5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临2018-032)。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按照要求逐
项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较
多,资料获取及数据分析工作量较大,故无法在2018年5月11日前完
成回复工作,公司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详见公司2018年5月12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公告》(临2018-034)。
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有关问题
进行了认真分析及回复,并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进行了修订。详见2018年5月16日披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临2018-035)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
年5月16日起复牌。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
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尚需获得有权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并在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因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