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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认真调查潘丽春女士的任职资历、知识结构、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
认为潘丽春女士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长的选举、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认真调查陈均先生的任职资历、知识结构、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
为陈均先生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第七届董事会
副董事长的选举、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认真调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历、知识结构、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
为被提名人均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举、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四、《关于聘任公司 CEO 的议案》
    经审阅潘丽春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一致认为潘丽春女士具备担任公司
CEO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不存在《公司法》禁止的情形;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请董事长潘丽春女士兼任
公司CEO。
     五、《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审阅赵勤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一致认为赵勤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裁
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不存在《公司法》禁止的情形;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请赵勤先生为公司总裁。
     六、《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经审阅王国平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一致认为王国平先生具备担任公司
高级副总裁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不存在《公司法》禁止的情形;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请王国平先生为公
司高级副总裁。
     (七)《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审阅凌祝军先生、边劲飞先生、楼洪海先生、何昊先生、师秀霞女士、王
镇宇先生、叶志祥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一致认为凌祝军先生、边劲飞先生、
楼洪海先生、何昊先生、师秀霞女士、王镇宇先生、叶志祥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
总裁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不存在《公司法》禁止的情形;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请凌祝军先生、边劲飞先
生、楼洪海先生、何昊先生、师秀霞女士、王镇宇先生、叶志祥先生为公司副总
裁。
     (八)《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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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阅何昊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一致认为何昊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
书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不存在《公司法》禁止的情形;其已取得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请副总裁何昊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九)《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阅叶志祥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一致认为叶志祥先生具备担任财务
总监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不存在《公司法》禁止的情形;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请副总裁叶志祥先生兼任
公司财务总监。
    (十)《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阅葛姜新女士、何俊丽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一致认为葛姜新女士、
何俊丽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不存在《公
司法》禁止的情形;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请葛姜新
女士、何俊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十一)《关于“苏州科环”向关联方转让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对此次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核,一致认为:此次
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时本次表决的董事全部为非关联董事,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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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韩 斌     钱 明 星          宋 航        姚先国
    独立董事签名:             、             、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3/3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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